1.实习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。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,通过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。
2.向省律师协会提交书面材料时,须同时提供相应原件审核。下载打印的材料,须经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并签署“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”字样后,由核对人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。
3.正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在读的全日制本科、硕士、博士研究生,毕业前不得申请实习登记。
· *此界面信息请正确填写,否则可能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。
· *注意记住自己设定的初始密码。
· *注册信息中,字母有大小写区分,数字应为半角。
· *实习指导律师需为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,每位指导律师同时最多带教两名实习人员。